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 我妻姐夫(今年60岁了,一个人)有事找邻居谈事情,到他邻居家,后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我姐夫受伤,头部多出受伤,耳朵被撕裂。据他说:对方鼻子骨折,现正在做伤情鉴定,当地要追究他的治安方面的责任。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于钰(四川)
提问时间:2012-03-16 18:0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