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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 我妻姐夫(今年60岁了,一个人)有事找邻居谈事情,到他邻居家,后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我姐夫受伤,头部多出受伤,耳朵被撕裂。据他说:对方鼻子骨折,现正在做伤情鉴定,当地要追究他的治安方面的责任。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于钰(四川)
提问时间:2012-03-16 18:03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刘法律师
2012-03-16 18:30
从伤情看,构成轻伤,需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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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成律师
2012-03-16 19:19
都有责,他轻重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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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2-03-16 20:08
建议我方也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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