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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韶关做建筑,跟了一个包工头做事,做私人房子,口头讲好了按工程进度给百分之七十工钱

我在韶关做建筑,跟了一个包工头做事,做私人房子,口头讲好了按工程进度给百分之七十工钱 我在韶关做建筑,跟了一个包工头做事,做私人房子,口头讲好了按工程进度给百分之七十工钱,完工后三个月内全部付清,完工后剩下百分之三十的工钱没给,就跑路了.问房东,房东叫你找包工头。没有证据的前提,怎样才能追回剩下的工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09-19 19: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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