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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我们的房屋共有权能要回来吗?

我们的房屋共有权能要回来吗? 我家有两套公租房,一套为四十年代就有的居民房,且承租人是我母亲的名字,另一套为八十年代单位分给我父母的福利房,承租人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于92年去世,98年父亲再婚,2000年他们伪造文书说我母亲承租的居民房使用证遗失,将承租人改为我父亲后参加房改,可我母亲承租的居民房使用证一直在我们儿女手中,今年继母向父亲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及分割两套房产,我们儿女才知道两套房产都参加了房改,请问律师,他们伪造文书所取的房改资格我们可以维权吗?可以清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夏云冬雾(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3-16 12:5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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