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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犯法吗

这样算犯法吗 我老公唱歌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姐,这人很有心机,取得我老公的同情,说很喜欢我老公,两人好了,后来,就以有了小孩子为由,要打掉孩子,就要我老公付10万钱,可当时真没钱,就借钱,给了三万,打掉了孩子,结果后来,又每个月说要给500,不给就要到单位来闹,能帮帮我该怎么办吗?
现在每个月都给500元。而且不能迟,迟了就威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wvstu(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2-03-1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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