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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问题(8月25日递交辞职信,中途加工资同意不离职,9月18日给领导说还是辞职走人,请问是否可以

辞职的问题(8月25日递交辞职信,中途加工资同意不离职,9月18日给领导说还是辞职走人,请问是否可以 我8月25日辞职,递交了辞职信,也通过QQ邮箱发了一份电子版辞职信给公司领导,9月1日领导找我谈说给我加工资,我心里还是想辞职走人的,领导让我想一想在给他回复,9月5日回复给领导说那就不不走了,9月18日又想不做想走人了,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再次递交辞职信,从递交辞职信日起30日才能走人?还是按我第一次8月25日递交的辞职信为准,9月19日在给领导说一下还是想辞职走人,是否是到9月25日后可以走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mc031……(海南)
提问时间:2016-09-1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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