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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二轮电动车相撞,电动车由北叉道左转向东,汽车由东往西在路南边车道迎面相撞

汽车与二轮电动车相撞,电动车由北叉道左转向东,汽车由东往西在路南边车道迎面相撞 汽车与二轮电动车相撞,电动车由北叉道左转向东,汽车由东往西在路南边车道迎面相撞.汽车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没有刹车痕迹!电动车被撞离汽车距离17米.电动车车主股骨裂,需要换骨!请问律师这个责任该怎么认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9-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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