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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时在民政局离得,当时写了一个协议,房子归儿子,儿子跟女方

我们离婚时在民政局离得,当时写了一个协议,房子归儿子,儿子跟女方 我们离婚时在民政局离得,当时写了一个协议,房子归儿子,儿子跟女方,女方可以居住,男方要搬离,且要还剩余的房贷,男方不用给抚养费,但是房子是婚前父母给我买的,现在我想给抚养费,不想给房子,要怎么办?这个协议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
提问时间:2016-09-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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