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国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超出应收款如何定性

国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超出应收款如何定性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工程款一万五千元,但实际应收款为六千元,超出部分九千元是否应认定为贪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相对论(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14 19: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