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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以后,我以前土地征收费用我能享有吗?(没任何部门书面将我土地收回的前提下)

农转非以后,我以前土地征收费用我能享有吗?(没任何部门书面将我土地收回的前提下) 1991年我母亲过失后,我与我姐的户口由父亲所在单位出面农转非(当时居民户口吃香),土地一直租由舅舅耕种并签下协议,每年按时按量交粮食给我方,一直持续到2004年,由于高速路修建,土地被征收,但我舅舅告诉我方,由于农转非我们土地已被收回,是由他自己每亩地50元的租金租下的,所以征拨款没我家的份!我该怎样维权,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贵川(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2-03-1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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