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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身份证经朋友介绍,货款了600,给人家资料费300,还给我朋友费用1200

我用身份证经朋友介绍,货款了600,给人家资料费300,还给我朋友费用1200 我用身份证经朋友介绍,货款了600,给人家资料费300,还给我朋友费用1200,这个每个礼拜还216,要还50个礼拜,请问,我不还,可以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6-09-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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