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合同可以不签吗?求救!!
这样的合同可以不签吗?求救!! 我与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居间协议》,其中明确要求: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后3日内到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具备签约条件时已是第5日了(因为中介公司调档晚了),可以因此不签合同吗?
协议中没有任何关于签订合同时间过了该怎么办的说明或描述。但是补充条款明确写了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10%房价(15万元)。
我该怎么办?
我之所以不想签订合同,是因为房东有三次无意或故意的虚假信息,尤其是学区变化,导致我无法接受该房产。
关于这几点虚假信息,在初期调解时,房东基本认可,且认为自己无意,自己不知道,并同意友好和解,有中介和录音为证,但次日又反悔,想要我赔钱,赔钱的数目由15.3万,降到7万,4万,直至前天2万,可我真的很气愤,我居然要赔骗子钱!!!???求求大家能帮帮我在初期调解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bao99……(浙江)
提问时间:2012-03-13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