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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打人致伤现停止付医药费

打人致伤现停止付医药费 我给一家公司打工,去年下半年因工作从高空摔下来,造成脚粉碎性骨折,公司给医好的,但直至现在脚都一直在痛,可是公司没有给予任何回复。
于是我向公司要求拿回三万元的赔偿金,我自己医治,公司没有回应,在和老板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喝了酒,于是出了手,是我先上去拉他的,但没打到他,他包着我摔了过去,摔到头,就晕了,耳朵一直出血。送至医院后,老板交了三千元的费用,直到现在已欠费,老板也不出面,我上午去立了案。接下来我还要做些什么呢。伤的挺严重的,头部受损,现一只耳朵听不到声音,一直在往外面流於血,医生说耳朵内骨骨折,外膜受损,让卧床养半个月,待骨折处慢慢愈合。可眼下老板已不出面,他要求我们自己报案,现如今我也已报案。可是我看网上都说要很久才可以处理。因我们都是农村的,条件都不好,如此这样耗下去,可能经受不起那么大的开支。还有,说是法医鉴定如果是轻伤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我想知道如果构不成轻伤,要怎么处理呢,轻伤的鉴定是依什么为标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x8404……(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3-1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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