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之后我后悔了,想要回属于我的另一半共同财产可以吗?

协议离婚之后我后悔了,想要回属于我的另一半共同财产可以吗? 我是广州人,去年和老婆协议离婚的时候她把我的所有财产都拿走了,也把孩子的抚养权拿了,我们本来有三套房子,现在有一套房子是孩子的名字,还有一套是她的名字,另外一套是她和我的名字还没更改,现在我想把第三套房改为我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我可以要回来吗,但是协议写明了以后双方死了之后是留给孩子的,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要回我的房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景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3-12 12:1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