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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洵一件邻里矛盾官司

咨洵一件邻里矛盾官司 咨洵一件邻里矛盾官司。
双方,一方为58岁的妇女,看上去显得较为年轻,一方为我家哥哥。几家住一个大院内,妇女住门口,我哥嫂一家进出必经她门口。由于她一人独居,性格孤僻,经常对我哥嫂一家寻衅挑事,小到藏个水桶,堵大门不让我哥嫂进出,恶言相加更为家常便饭。我哥嫂看她年长,对她的各种无理行为一直持忍让态度,从不与她起正面冲突。
这种状态持续了几年,直到一次她砸坏玻璃窗才让这样的矛盾白热化起来。那天我哥踏进大门,还没站稳,刚看见砸坏的玻璃,还在疑惑中,一边她竟然两手勾住我哥脖子,一边蛮横说到:“就是我干的,你能拿我怎么样?”我哥被勾得措手不及,只能不停说“放手、放手吧!”,可是她愣是勾着不松手。我哥大男人,被一个妇女勾着很不自在,再三要求无果下,只能伸出手去扳她的手。显然她和她儿子是有所准备的,她儿子马上从屋里拿出菜刀,对着我哥手臂乱砍过来。邻居们看不下去,合力夺下菜刀才平息此事。这个过程中,由于我哥为挣脱她而掰开她手,她的手腕轻微受伤,在她亲友团的合力下,现她要求赔偿。
我哥在一条街上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平时从不与人红脸,谁家有困难连自己仅有的吃饭钱也会拿出接济,邻里、居委会,甚至派出所都了解他为人。如果不是她使劲勾住在我哥脖子,我哥一来觉得男女授受不亲,二来不是被逼急了,我哥碰也不会碰她的,更不要说去掰她手了。可是,现在问题是法院不理采事端原因,只片面强调结果,提出弄伤人就要赔。我们认为,有因才有果,赔偿需要看事故起因与责任,按责任比例承担结果,而不是一味表面上的妇女受伤就判我们全错啊!而且,我哥只是一平民百姓,她亲友团中,公务员女儿女婿,气焰嚣张,口口声声:“居委会、派出所、法院,没有我们搞不定的!”还有,她自称在饭店打工, 各位别忘了她都58岁了,搞了个用工证明(一小饭店,什么证明?用工单位用工合同用工规范都是疑问)、工资单(月入比大学生还丰),且不论真实可靠性,仅凭着这些所谓的证明,就要求我们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诉讼费等费用,我哥委实觉得冤枉,现向高人求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要公平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3-10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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