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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

农村宅基地买卖 我的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由于不懂法卖给了外地人,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后经学习法律知识才知道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土地法,侵害了集体组织其他成员的利益,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返钱反房,后经法院判决,判定买卖协议无效。因此我要求对方返还房屋,退还其房价款。我多次找到法院,请求法院予以执行,可是法院却在区政府干预下不与执行,推脱拆迁以后另行解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能尽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日拿回我的房子,退还其房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蒋爱军(天津)
提问时间:2010-02-05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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