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算不算重伤害谁负责
算不算重伤害谁负责 2012年3月6日晚上7点半左右 我先生与3位男性朋友去一家名为奥星大肉串的烧烤店用餐,当时饭店没有空房间,一个朋友认识其老板要求服务员打电话找老板,服务员拒绝态度很恶略,与其店内其他工作人员,对我方4个人进行殴打,病用店内后厨菜刀砍伤我先生和一个朋友,我先生头部缝了5针,手8跟肌腱2处神经大动脉血管都砍折了,手腕处的骨头砍掉一小块后来手术切除,现在只有派出所出面,录了口供其他的什么都没做,连嫌疑人都没有居留,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 ?不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合法吗、事情才只有3天,在多久可以移交刑警大队,可不可以提前强制性支付医院部分医疗费,如果事情因我们这边起,会不会对案件后期影响很大。打官司会不会打成防卫过当,或者正当防卫这类。最后补充菜刀是饭店自己后厨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65506……(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3-08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