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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 两人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子女。结婚以来一直无法建立感情。我坚决要离婚,可是男方坚决不同意,2011年6月30日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婚,原因是我举证不足,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现在我准备第二次起诉,我有证人可以证明我们感情破裂,还须要开具分居证明或者其它证明么?万分感激各位律师,祝你们万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陆123(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2-03-08 16: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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