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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

关于自己的房产证去私人贷款,在公证处贷公证时让朋友顶替妻子签字!还利息十个月后无能力偿还告诉债主和妻

关于自己的房产证去私人贷款,在公证处贷公证时让朋友顶替妻子签字!还利息十个月后无能力偿还告诉债主和妻 关于自己的房产证去私人贷款,在公证处贷公证时让朋友顶替妻子签字!还利息十个月后无能力偿还告诉债主和妻子已离婚房产各半,和前妻,债主没协商成,债主不知通过什么方式把房子卖了,直接过成买房人的名字!当事人以备涉嫌诈骗刑拘,公安要求给买房方20万(后来说到10万)取得买房方的谅解才能取保,我感觉应当把钱交给公安取保候审可以,因为买房方不是放贷人,他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当事人是否构成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73402086(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6-09-11 18: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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