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购买一辆自行车,关于物权,赃物,善意取得补偿等问题

购买一辆自行车,关于物权,赃物,善意取得补偿等问题 网上同城交易购买一辆95新自行车,证据十全(全新价1550,我购买价1100)。后挂在网上发了帖子{出售或交换别的车型}时被“失主”发现。“失主”不能提供发票。且此车为磨号车。车主凭描述车的12个特征(比如轮胎磨损,飞盘处磨损,水壶架上螺丝已卸,坐垫后螺丝生锈等特征认定为他的车)直接和警察来强制带我上警局做口供。 我提供完购买证据后,警察认定我不知情情况下购买赃车。并凭借失主在报案时描述的特征,判定车子是失主的。让我写了纸条愿意将此车还给失主。 此案中, 1.“失主”并不能提供发票仅凭哪些位置有磨损,水壶架螺丝已卸等证词就能判定车子是他的吗? 2.没有十足证据情况下,警察强制笔录是否合适? 3.我的权益怎么保障?我已经写了“我愿意将此车还给失主”。能否推翻或则他根本不能证明他是失主,车是赃车。 4.退一万步讲,就算法院判决了车子是他的属于赃物。 虽然善意第三人的推定不适用与赃物。我也看见一些补偿善意第三人的条款。 请问我能否要求“失主”归还车辆或则给予一定补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8128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3-06 19:3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