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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男女双方没离婚之前,男女双方与甲方约定,由甲方卖一个铺面给他们,当时因为甲方提供的协议书说的是铺面使用权出让,双方就没在协议上签字,但男女双方已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铺面也交付使用给男女双方2年多,但未办理过户。现在男女双方法院判决离婚,把一辆车判给男方,铺面判归女方并由女方支付50000元给男方。现在甲方以未签订协议为由要求女方返还铺面并退还房款。请问:
1 甲方与男女双方之间的铺面买卖是否成立,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 
2 如果铺面被甲方收回,那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已经支付给男方的50000元吗(是提起再审还是单独另行起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bylmm……(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12-03-06 13:57
已有1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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