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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现收到传票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现收到传票 去年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是机动车,对方为非机动车,对方有人伤,我垫付医药费近两万,我为主责,对方次责。有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现在我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被害人把我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开庭之前我该准备些什么?是否要请律师? 具体的程序以后应该怎么走呢?急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ven1(上海)
提问时间:2012-03-0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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