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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鉴定应走的程序是什么?

轻伤鉴定应走的程序是什么? 因婚姻家庭方面的矛盾,对方到我方家中,对方进门就打我方。当时,对方6人,其中2人为对方家庭的亲友,这2人没动手,对方中其余4人动手,朝我方3人(其中2人为60周岁以上)动手。我方也予以还击,并报警,派出所出面调节。几天后,派出所告知我方,对方鉴定为轻伤,并说对方一直没去派出所做笔录。随后,我方又得知对方在一家医院做的检查,这家医院应该是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请问,这样的司法鉴定有效吗?这种情况的司法鉴定需要哪些具体的步骤才算有效?我方可以提出看鉴定结果的要求吗?向谁提出?(据说做鉴定的医生是对方的亲戚)另外,我方怎么知道对方在派出所是否开具了“委托书”?我方如果想申请重新鉴定的话,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绿树一枚(北京)
提问时间:2012-03-0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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