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个人与公司债务纠纷
个人与公司债务纠纷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的问题事件大概如下:2009年7月我被聘用至山东省某集团山西分公司做营业高层管理(当时未签订合同),工作表现突出。企业为我配置汽车一辆,车辆归属我个人,单位出资补助2万元(当时以借款形式取得),但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个人购买车辆公司补助协议。大致为我需在公司工作满3年,此笔车辆补助款公司就予以销账,如中途辞职需退还车辆补助款。(当时本人也是为了更好的方便日常工作所以自己分期购买的汽车)时值2010年1月,公司总经理离职,换来新任总经理。便以莫须有的理由辞退了我,本人十分恼火。现公司财务常电话督促我还回车辆补贴款,本人认为如果不是为了更好的在公司工作,我不会购买车辆,况且公司无偿使用了我个人汽车1个月。现如今,车子刚买不久,公司就以不正当理由辞退我,我现如今无业还背着分期款,打心眼里对此事件很不满意,不怎么情愿还款。公司威胁会采取各种手段向我收回补贴款,所以我想向您咨询该事件,对于我本人来说如何处理会更为妥善。以及我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ul86……(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02-03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