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通过亲属第三人介绍与帮助,我委托原告帮我高价卖房。我与原告3年前签下了房屋买卖协议
1、委托买卖房产是你的真实意思,如果买主已经履行了该合同,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给你或者给了委托人都是合法)就不能取消买卖合同了也不能撤销委托公证了。2、你的委托人没有权力告你,他是告不赢你的;3、如果你没有交付房屋,买主可以起诉你的,你应该交付房屋,不交付法院也会判决你交付的;4、你没有收到收到房款,应该查明房款给谁了,如果给了委托人,你可以起诉他归还你的房款。5、房产已经买卖,房产证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我的补充: 2016-09-09 20:55
可以电话联系我。
由对方提出证据证明你收到房款。
1、应诉;2、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这个要求其提供支付款项给你的证据,估计钱已经支付给你亲戚了
要对方出示付款收据
据你所说,这种情况原告起诉你是难以胜诉的。
如有不明,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答:你可能是1,向原告要求付款,履行合同义务。2,履行合同后,另行起诉你的亲戚,要求返还委托成果_购房款。 我的补充: 2016-09-17 13:20
在本案中,你的那个亲戚是证人,也是承办人。
你好!
1、你委托亲戚买房,委托协议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房人应当支付房款,你应当交付房屋。
2、买方主张已经交付了房款,这在法庭上需要买方举证,不能举证的,就认定为没有交付房款。买方只有交纳房款才能主张交付房屋。
3、如果你委托的亲戚收了房款,也是为你已经收到,打官司会败诉的,当然,你可以向该亲戚追偿。
4、因此,建议你弄清你的亲戚手否收到过房款,如已经收到了,这个官司就要败诉。如果你亲戚是拿你的房屋顶了他个人的债务了,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买家和你的委托人串通存在欺诈。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