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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不能过户房产证,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该追究谁的责任?谢谢!

不能过户房产证,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该追究谁的责任?谢谢! 我家1997年购买了交通所的一幢楼,当过经过拍买,国资局下发有文件,办理了房产证,手续都齐全,当时房管局的分管领导说,房产证是一证二用,不用办理土地证。前二年,我爸爸过世了,之后,我们又向房管局的领导咨询,现在需要办理土地证吗?他们说,不用了,你的房产证是一证二用的,最后,我们也不去办土地证了。最近,我们打算把我爸爸的房产证过户到我妈妈,新任的房管局领导说,现在要有土地证,才能过户了。我们都晕了……最后,我们去找国土局办土地证,国土局的答复说,要交通所先办理土地证,然后要交通所转让土地证给你就行,但是交通所的领导说,1997年的时候,什么手续都办好了,如果现在帮我们办土地证,就是国有资产了,不能转让了……如果是这样,我们办不了土地证,办不了土地证,就不能过户房产证,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该追究谁的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w02022zg(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0-02-02 17: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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