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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跟朋友在广东新塘 达飞手机营业厅买了两个手机 首付1 你好 我跟朋友在广东新塘 达飞手机营业厅买了两个手机 首付1000后 总共还剩3500未还 后因个人原因两个月未还款 之后一次性结清 可是前几天 广东立友事务所接受深圳市佰仟公司发来律师函 说我于2015年8月26日与贷款人及佰仟公司签订了 分期购消费贷款三方协议 在新塘总店购买 步步高手机 截止2016年8月1日 已逾期249天未还款累计拖欠金额 5249.41元 向我追债 要是不还就依法处理 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9-07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