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家老房拆迁,用拆迁款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我老公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的话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您好,是夫妻共同财产,可来电咨询
您好,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您好!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可来电咨询
婚后取得共有的。
可以主张属于共同财产
绝对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是 婚姻法解释三 婚前财产婚后拆迁 所得房屋 一样是婚前财产
你婆婆的财产。落到你爱人名下。依法视为对其个人的赠与。没有你的份额。除非你去办理加名 就有份额
与被拆房屋原产权归属及拆迁补偿政策有关
婆婆购买且登记在老公个人名下的话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您好,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算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