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盗窃罪最低金额标准
1 最高院的标准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伍佰元以上,2 各地根据经济状况和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
应在800-1000元间。
山东各地也不统一,一般会在1000左右,沿海城市会高一些,不会超过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