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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复印公司资料用于申请劳动仲裁反被公司指控

复印公司资料用于申请劳动仲裁反被公司指控 我辞职后因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离岗的前一天复印了公司与我相关的一些资料(如我的入职表、转正表、考勤表、外出登记记录等),并在入职表和转正表复印件上加盖了公章(我是行政岗位,公章和这些资料是我在管)带走了。现在公司说这些资料的原件不见了,一直是我在管肯定是我拿走了,并且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复印和带走了这些资料,并私自加盖了公章,属于监守自盗。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说不定还利用公章做了什么侵害公司利益的事。可我真的只是带走了复印件,并且只在入职表和转正表复印件上盖了两个章,只为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无用在别处。现在公司准备起诉我,我该怎么办?公司会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xunl……(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02-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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