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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与人在我们婚前未婚生一女儿,现女方将孩子给男方抚养,并且不管其孩子抚养费

老公与人在我们婚前未婚生一女儿,现女方将孩子给男方抚养,并且不管其孩子抚养费 老公与人在我们婚前未婚生一女儿,现女方将孩子给男方抚养,并且不管其孩子抚养费,做为与老公的合法妻子,所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男方婚前,婚后隐瞒,直到我们的儿子两岁才知,同为受害方,我没有责任与义务帮他抚养孩子,请问,作为丈夫的妻子,是否有权像在外孩子母亲要生活费,我的权利又如何保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9-05 21: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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