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律师们好,我女儿在赢在起点早教中心,5月8号上完两节课,课后10分钟老师和家长在教室交流,学生都去学
律师们好,我女儿在赢在起点早教中心,5月8号上完两节课,课后10分钟老师和家长在教室交流,学生都去学 律师们好,我女儿在赢在起点早教中心,5月8号上完两节课,课后10分钟老师和家长在教室交流,学生都去学校的游乐设施房间玩耍,期间另一个学员把我女儿从滑滑梯上推下来。 当时没有报警,第一次遇到这事情,我以为应该有对方家长全全负责,对方家长当时带我孩子去医院治疗了,也积极配合治疗,因为我家里没有人帮忙带孩子,孩子平时白天上幼儿园,手骨折后只能我和我老公轮流请假在家照顾他,后来我提出误工费(或者说护理费,我赔偿要求是我们的工资),对方家长嫌费用太高,除了第一次拿了2000元后,后来拖着不再赔偿了,也不见面协商了,还让我去找学校,说学校有责任。
可学校说是因为别的孩子推的,学校只赔偿几百元医药费,其它费用学校不承担。
请问,这种情况,
1、学校和对方家长是否都有责任,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
2、赔偿应该包括家长的误工费吗?还是应该算作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护理人员的一个月税前工资?还是按我和我老公实际请假天数算工资损失?
3、如果是按护理人员的月税前工资,是不是只需要提供事故发生前3个月银行流水就可以?
4、如果是按我和我老公请假天数实际工资损失赔偿,需要提供什么?
5、协商不成,上诉的话,我打赢官司胜算多少?只有当时和对方家长的短信沟通、和学校老师的微信沟通纪录,没有报警。
6、官司打赢的话、律师费是败诉方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73000053(上海)
提问时间:2016-09-04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