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情况如下:第一天肚子疼,我怀疑肠胃痉挛,去医院治疗。大夫开药后去输液,先打了一针6542,后输左氧氟沙星,输了一会后我全身发冷且止不住的颤抖,大夫进行了抢救,打了安定和抗过敏药两针,过会后症状消除。问过大夫可以回家后便回了家。结果晚上又是全身颤抖动也动不了,家里也没人,到了早上同事去我家发现时我已完全没有意识,打120送到同一家医院输液4天后出院。刚进医院也没意识,心率110血压40多高烧39度一直到了晚上。自己对照验血报告指标上网查询,可能是病毒性感染,因此怀疑第一天输的左氧有问题。
      请问上述情况是否具备追究医院责任的条件?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sacy(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27 23:5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