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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在线求助 今年我以清工的形式承包了一个针织厂的宿舍楼改造有施工合同 ,完工后厂方要求增加吊扇,由于吊扇材料不到位,工人等待材料哪天厂里要我派两个工人和他们厂里的电工去他们的厂房(不属于承包合同范围内)增加日光灯,工资怎么算具体没有商议,施工过程中我的两个工人触电身亡,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面厂房出钱赔给两个工人家属70万。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了,厂方一直拒绝我所余的3万多工程款。眼看年关将止,其他的工人都找索要工资,我也去过厂里索要 ,厂里一会说安检局要罚我的几千块千替我交了,叫我到安检局去拿工资,一会说一个死者家属说那个工人上半年还有一万元工资由他们厂里交到管理委员会他们替我垫了,叫我到管委会去要。其实那个宿舍楼工期只有两个月,那个死者在我这里总共干了没有一个月。而以前我根本不认识他。在厂里与死者家属处理事情时,我被派处所看管了一天后厂里把我从派处所接出来,在宾馆开了个房间叫了3个保安,把我软禁了3天后,由我的老乡强行把我接了出来,现在对于那3万多工程款,厂里推来推去,就是不想支付,我也没有能力把工资支付给工人,我给厂里说叫他们只支付工人工资1.4万厂里也不肯,至今我也搞不清我到底有没有责任,如果有有多大责任,那些工资我用什么方法可以拿回来(不采取叫工人到厂里闹事的方法)?麻烦在线律师帮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m6980……(浙江)
提问时间:2010-01-31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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