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家旅游公司的隐名股东,公司有四名股东,投资额相同
可以转让股份或回购。
您好,股权变更应召开股东大会,需超过股东半数同意。其他人行为有违公司法,可以诉讼。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