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九九年结婚,我们二人均为再婚,婚后第二年老公提出他儿子大了,住一起不方便,所以想再购套房子,后来在
九九年结婚,我们二人均为再婚,婚后第二年老公提出他儿子大了,住一起不方便,所以想再购套房子,后来在
九九年结婚,我们二人均为再婚,婚后第二年老公提出他儿子大了,住一起不方便,所以想再购套房子,后来在
宝山共富新村看中一套,此房为期房约五十多平米,那时我给了他首付款一万交于首付,这房子并未写我的名字,老公理由是当时我还是外地户口不好写名字,我也没往别处想过,后来的几年我每月交给他七百多还房贷,直到2006年后就不要我付了,那时我天天忙于店中的生意(开裁缝店,也没有往这里想,夫妻间彼此信任很重要,我一心想跟他过一辈子,有些事情就不多问了),那时候家里生活很困难儿子中专出来后没找到对口的工作就自费读复旦,好不容易复旦毕业了,又要自己创业,开了个饭店,却碰到非典,没生意开不下去了,实在没办法把东余杭路的门面房借了出去,来维持生活,那时我老公单位是印染厂工资少得可怜,把房子借出去也是逼不得已。后来每月我老公把租房的钱给他前妻,我虽然心里有说不出的气,但还是忍住了想开了,钱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想开了就算了。可是现在想来,事情并非我想象中没那么简单,自我老公退休工资高了,他就有嫌弃之意了,说我生意赚不到钱了(东搬西搬五次我的铺子是做回头客的,怎么会不受影响)我为这家付出那么多,在外借房15年…后来日子好过些了又叫儿子出国,又开口问我借三万,让他写张借条让他暴怒,后来也不了了之,算了。事情一直到今年我老公终于向我提出离婚,开始我不答应就天天找事吵架,还到我店门口大骂,我心凉了,离就离吧,可我没房住啊,我就要求住到宝山我们购买的那套期房内,因为我是外来媳妇,上海没有房子,(人口普查时我的户口己经签进上海了)所以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住房问题,当我提出宝山房子时,他很激动说这房子与我没有任何关系,说是他买的买的,再说房屋内并没有写我的名字,只有男方和男方与前妻所生儿子的名字。我傻眼了,半天想不过来…在朋友的提醒下我去宝山房产交易所查询此房的状态,一查下来也就是在连续还每月700贷款的第六年2006年男方将其房屋偷偷卖掉了,回想起那年突然不要还钱了,原来房子让其卖掉了,同时也打听到他送儿子出国一前一后又把前妻也送出了国!我这才如梦方醒,一切好想都是安排好的,就是我一个人闷在鼓里,现在他三番五次逼我签字,说什么给我五万,并帮我加金到退休,要我抓住机会,如果放弃将一分也不会给我,他似乎很急说到法院起诉我,说我到时候不签也得签了!
现在是法院起诉我离婚了,法院也打电话给我进行身份确认了,我该怎么办?我要为自己讨个说法,我要求返还婚内购的房产相应部分,这是共同财产不是吗,我要我应得的部分房产。请教教我,我该怎么做来争得我应该得的?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282a(上海)
提问时间:2016-09-01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