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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星沙产业基地管委会做会务接待,已工作四年,属物业公司管理

我在星沙产业基地管委会做会务接待,已工作四年,属物业公司管理 我在星沙产业基地管委会做会务接待,已工作四年,属物业公司管理,中间物业公司换了一届,我被甲方领导留下来继续从事会务,在现在这个公司工作两年两个月。前几天物业公司将管委会这块承包给另外的公司,但是我们并没有另外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高层以劝退的口气找我谈过话了,我应该怎么做?我如果这样离职能够得到一些什么样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09-01 10: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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