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求助

求助 你们好。我的单位是一个镇政府。2004年市政府在全市区搞的买断分流。我们当时签了买断合同,合同上有市里的红头文件号。当时搞的动员会弄得人心惶惶,我们签了合同给了我们3-5万的补偿金。不久我们就全不同意了。我们找市政府,市政府说不是市里搞的是县里搞的让我们找县里,找县政府县政府不是推就是叫公安吓我们,到现在县政府不理不问。我们已经被推向社会9年了,到现在不管不问。原来的乡镇干部现在有卖菜的,有贩粮食的,又出门打工的。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合同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助111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2-24 17:35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