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活动板房被建设方砸坏
活动板房被建设方砸坏 本身是自建房,三层,土地房产证齐全。2011年在三楼楼顶盖的活动板房打算当仓库用,于是找到一盖活动板房的,商定价格后开始施工,施工中行政执法的人曾经来阻挠过,后掏钱搞定。在工程做到50%的时候施工方要求付50%款,付款后继续。在整体工程基本完工(其他防水,缝隙等都没做好),要求付剩下的50%。我跟其包工头商量你剩下的都还没做好,我先把其他钱给你,留4500当押金,全部完工后,不漏雨不开裂,就把4500全部付清。刚开始的时候他是答应的,后过两天带了三四个人一起过来说把4500一次付清,我与其说理,无果冲上楼帮板房砸坏,面积达到30%(后找人维修共话费5000)。于是我拒绝付剩下的4500。包工头向法院申请诉状,第一次包工头败诉。后第二次包公头后申诉,由于期间我奶奶去世,没有世间去,法院判我败诉。我向法院申请诉讼,以非法破坏他人财产为理由。但法院以违法建筑为理由拒绝,并强制还4500.不知道这事情该还4500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izhi……(安徽-滁州)
提问时间:2012-02-24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