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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

民间借贷诉讼 2008年我同学因经商从我和他人手中借款30余万元(年息2-3%),因他经营不善又借他人高利贷10余万元(月息10%),未注明还款时间。2010年他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出走,我们就向公安机关报案,他被网上通辑抓获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现他已出狱,我们向他讨要借款,可他说暂时没钱还我们,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利?民事借贷的诉讼年限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s718(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2-02-23 22: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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