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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本人2016年1月21日在贵阳市花果园W1区13栋裙楼负一层工作时
尊敬的律师你好!本人2016年1月21日在贵阳市花果园W1区13栋裙楼负一层工作时 尊敬的律师你好!本人2016年1月21日在贵阳市花果园W1区13栋裙楼负一层工作时,因高坠受伤,左脚跟骨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左尺骨,左桡骨远端骨折,现在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综合评定伤残九级,现劳务公司不承认我是单位职工,只认是劳务承包关系。因2014年11月与劳务公司订了一个内部木工塔吊维护墙协议,塔吊维护墙2015年4月19日已完工,摔伤事故发生在给劳务公司做计时工期间,请律师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6-08-31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