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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房改房单位因此种原因不给办理房改政策享受对吗

国企房改房单位因此种原因不给办理房改政策享受对吗 我有一套国有钢铁公司的房改前的国有职工福利住房,户主及承租人都是我本人,单位的房改资料档案也是这样相关记载,公司后房改时,因我新的短暂婚姻又已破裂,当时因种种原因迫使离婚协议中注明有,所谓无房居住的女方可以居住该套房(女方不属钢铁公司国有职工,无权享受房改政策),而我退休前后却拖着病躯在外借住,却为她支付着每月房租(公司在我退休前工资中扣着每月房租)。公司以此为理由不给我房改政策的享受,对吗?我以单位需给我房改政策享受的法律诉讼,法院以该事项为企业福利房问题,不予受理,对吗?盼给支持解答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da……(湖北)
提问时间:2012-02-23 17: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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