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是不是法律有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小孩随女方可生活到其10岁?
是不是法律有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小孩随女方可生活到其10岁? 我和她2005年网络相识,后在2006年双方家长接触后相处,并在我的家乡仪征同居生活工作,2008年5月因为她偶然怀孕在其家乡如皋举办了婚礼,我并在6月因为她要求拒绝了在仪征汽车厂延续合同的要求随她一起来到如皋生活工作,2008年10月11日小孩出世,但是因为小孩的姓氏,对她家人的称呼等事件使得我们关系变得紧张,2009年2月我和小孩和她一起回了仪征,她就在我家门口一个玩具厂打零工,和哺育小孩,我去了扬州西湖上班,2010年过年和她回如皋拜年,因为琐事,我一个人回了仪征,在2010年4月7日我和我爸爸和表哥去了她家才把她接回来,并因她家人要求在我公司找了关系把她安排了进来,2010年12月19日因为我查问其工资去向和之前晚上在哪留宿等问题和她产生身体接触,她当晚便离开住所并于第二天回了如皋,2011年1月初,我得知我姐姐患有癌症晚期,便辞了工作,陪姐姐去了南京人民医院治疗,一直到2011年8月1日姐姐去世,随后我去了如皋希望她能够回来并在她家等了45天左右,但还是希望破灭,随后我便回了仪征重新工作,在此两次过年她都没有回来,2012年2月21日,我收到我们当地法院通知,说她去法院起诉离婚,我并于第二天去法院看到了起诉副本,事由:我有家庭暴力,爱上网爱赌博等原因,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抚养小孩。我真的很吃惊也很伤心,因为这些理由真的是编造的,小孩从出生到现在都是我和我家人抚养,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但事到如今,我也觉得她如此待我,也想结束这段感情,但是我听人说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孩10岁前随母亲生活,是不是有这条款?那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7583……(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2-02-23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