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此事件中,許是否有刑事或民事責任,另外如果找不到打人的,可以向許的同事李提其民事嗎?
在此事件中,許是否有刑事或民事責任,另外如果找不到打人的,可以向許的同事李提其民事嗎? 2月19日晚,公司制程课长郑美忠请部门下属及其家属在江南公社吃晚饭,期间李翔询问晚饭后有无活动,建议KTV唱歌,但首先申明自己只有100元,其中有同事说自己有卡,可以刷卡。晚饭后部份同事各自回家,李翔带着几名同事到KTV处,到达后,李翔建议找几个女孩陪伴,叫许世强(我弟)找女孩,许说无法找到,李还是再次叫许找,许就打了个电话给09年在厂内认识的尹玉丹,无人接听,李又叫许再打,还是无人接听。李说他已找到一个女孩陈江妹(公司同事,现已与另一名同事失踪),要求许一同去接,还需到公司内接一男同事(李勝民),要許先同他到另一個地方一起接女同事,許就跟着李一起來到華業門口,到達後許打了個電話給李勝民,請他在廠門口等,當時李正在打電話,許問他怎麽了,他說今晚找人打架,後來接到陳江妹男朋友的電話,問李在哪,李囬答在華業門口,緊接着就從馬路對面衝過來2個男的,李隨手拿起鎖麽托車的U型鎖向其中一人頭上砸去,兩人扭打在一起,另一男的想上去幫忙,許看到後用手中U型鎖去阻攔,就被連捅數刀後,被要求趴在地上,用手對着許的脖子要求服輸,許點頭服輸(其間,李也被對方對刀子制服,要求趴到地上認輸,李推開對方趁機逃跑,對手緊追不放),許趁其不備拼命往無人地區逃跑,逃到一個加油站對面的草丛里躲避,向家人打电话求助。
经医院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伤情为:小肠坏死,大肠部份破裂,背部肌肉断裂,一刀刺进胸腔,大大小小伤口共5刀。
目前對方受傷情況不清,對方在逃,公安在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ep021……(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2-02-23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