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经济债务协议咨询
经济债务协议咨询 借条 今因本人从事经营的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位于XXX流溪苑水费(流溪苑档案号:410XXX)急需资金周转,向XXX借到人民币共计: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正。月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此款在2011年8月31前(本息)一次还清,如逾期未还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10%计算,次日起按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立字为据 担保人: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 身份证: XXXXX电话:2011年4月1日 请问这样写的借条(利息、罚息、违约金、)合法吗?应该怎样写合法?公证的话这个借据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jun……(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2-22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