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 婚后房产归孩子 女方要求居住和随时探视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 婚后房产归孩子 女方要求居住和随时探视 双方在2015年7月21日因感情不合离婚,自行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2007年12月27日出生的婚生女儿协议约定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探望4次,每次探望应提前通知男方,所居住的房屋产权归女儿所有,女方在离婚生效后6个月内搬离并迁走户口,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生活。
自离婚以来,女方多次借探望孩子为由,自由进出房屋、强行在房内留宿,并用吵架、辱骂方式折磨原告和原告父母。近几周更为频繁,已将个人生活用品、换洗衣物带到房屋内,并一直保留房屋的进户门钥匙,随时用钥匙开门。称房屋是孩子的,想回来住就回来住。扬言“这样做就是为了气你们”,并多次辱骂男方再婚妻子和家人。不允许男方再婚妻子进入房屋,宣称“见一次打一次”。为此事发生过数次争吵、孩子爷爷奶奶为避免事端、息事宁人、忍气吞声。女方这种行为损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影响了父母的心情,严重干扰男方的正常家庭生活,实在忍无可忍。
现在男方是否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让法院做出最终处理结果?哪位律师愿意代理此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odeox(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08-29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