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法庭未开庭就给原告单位下发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合规吗?
法庭未开庭就给原告单位下发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合规吗? 熟人经我介绍把钱投入担保公司,他的钱一次是直接让与担保公司签合同的人拿走,另一次直接打到与公司签合同的人账号上,因为我与双方认识,所以出借方提出让我给出具一份收据,我就按照公司合同日期给出借方写了个合同,现在公司出事,我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与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出面澄清钱我未拿的事实,我的责任由多大?法庭未开庭就下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书给我的单位,又是保全我的房子又是扣留我的工资,合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开心每一天的……(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8-28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