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伤方的家属,在浙二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四十多天了医疗费已
无法协商的,去起诉索赔。
你好,这个提议也是可行的。 我的补充: 2016-08-28 22:44
先救人冶伤要紧。
救人要紧。日后起诉
你好,保险公司的做法较人性化,作为受害者家属来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建议你先接收保险公司的垫付的款项,待就医结束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