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制作窗花诈骗事件
制作窗花诈骗事件 岑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本地遇到手工做窗花的诈骗事件,(我跟对方签订了合同)以下是合同内容。
甲方:俞英
乙方:林小娟
甲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交纳10元学费后(学会与否此款不退)甲方可同意将窗花剪纸交乙方制作,乙方按照样品标准纯手工制作,要求不斜刀,不断刀,没毛刺,白边不得裸露,每件产品不得少张数,不得用笔涂改图案,否则不予验收。
二。成揽期间,甲方提供生产工具一套(包括刻板一个,红沙一斤,刻刀两把,平刀一把,练习材料二份),价值200元,由乙方出资购买,只有乙方完成10件合格产品后甲方返还工具款,没完成数额此款不退。
三。乙方加工所需的生产材料从甲方领取(每件材料小于或等于40张,由薄到厚逐步学成,乙方领取材料时,前一件不收保证金,第三件每件预交材料费10元,待乙方交付产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加工费,生肖系列,每件40元,离谱系列,每件40元,福鱼30元,双喜8元)。同时退还预收的材料费10元,批交批结,不得拖欠。
四。甲乙双方只有产量的约定(10件),没有交货时间上的约束,但乙方必须一个月内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只回收合格产品,其他不予回收,对不合格产品应扣材料损耗每件10元,完成产量后,在公司货源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继续制作。
注:如有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小娟(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2-02-20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