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制作窗花诈骗事件

制作窗花诈骗事件 岑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本地遇到手工做窗花的诈骗事件,(我跟对方签订了合同)以下是合同内容。 
   甲方:俞英
   乙方:林小娟
    甲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交纳10元学费后(学会与否此款不退)甲方可同意将窗花剪纸交乙方制作,乙方按照样品标准纯手工制作,要求不斜刀,不断刀,没毛刺,白边不得裸露,每件产品不得少张数,不得用笔涂改图案,否则不予验收。
二。成揽期间,甲方提供生产工具一套(包括刻板一个,红沙一斤,刻刀两把,平刀一把,练习材料二份),价值200元,由乙方出资购买,只有乙方完成10件合格产品后甲方返还工具款,没完成数额此款不退。
三。乙方加工所需的生产材料从甲方领取(每件材料小于或等于40张,由薄到厚逐步学成,乙方领取材料时,前一件不收保证金,第三件每件预交材料费10元,待乙方交付产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加工费,生肖系列,每件40元,离谱系列,每件40元,福鱼30元,双喜8元)。同时退还预收的材料费10元,批交批结,不得拖欠。 
四。甲乙双方只有产量的约定(10件),没有交货时间上的约束,但乙方必须一个月内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只回收合格产品,其他不予回收,对不合格产品应扣材料损耗每件10元,完成产量后,在公司货源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继续制作。
注:如有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小娟(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2-02-20 20: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