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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老干部抚恤金国家规定二十个月的,可是地方上只给十个月的,该怎么办?

离休老干部抚恤金国家规定二十个月的,可是地方上只给十个月的,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人。我爸爸是抗日战争参加工作的,还因战而残,每月除了离休工资还有伤残金补助,我爸爸是2008年1月25日去世的,可是当地的老干部局当时只给了10个月的抚恤金和1000元的安葬费,民政局给了10个月的伤残金,可是国家规定都是20个月的,找了老干部局,他们说地方上太穷了,县政府只发给十个月的,事情过去好几年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还可以得到解决吗,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郑冬燕(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2-02-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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