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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遗产纠纷

遗产纠纷 房产证上名字为已过世父亲名字,为过世前一年办理的房产证,土地证,现有三个亲生儿子,一个继母,一个继女(继母带过来的,也非继母亲生)。现继母提出分家产,三个儿子均已三十多岁,均未分家,继母要求得到一半家产,但在父亲中风时,已在村里协商一份协议,说明继母住在父亲处居住至晚年,房产归三个儿子所有。继母的要求是否合理?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难困(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18 19: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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